是祸,乌鸦是灵鸟,不该杀。佛门四大戒,杀盗淫妄,戒杀排第一。建议你采取补救措施,从此戒杀。赶紧忏悔,并且给乌鸦道歉,承诺以后帮它超度。问:趋吉避凶的方法是什么?净界法师答:断恶修善、保持谦卑。一般来说,一个人有一点资粮以后,怎么办呢?就要保持谦卑。谦卑这个德行,我看只有文化才提得到,西方文化只有要求个人表现。文化精髓在《易经》,它引导一个人趋吉避凶,讲出两个方法: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你要尽量地避免造罪业,尽量地积集善业,这是第一个趋吉避凶的方法。第二个谦受益,满招损,就是你待人处事,姿势站得低一点;低一点,你就能不断进步。一个人最怕的就是自己站得很高,你的功德容易折损。所以如果我们希望我们自己从刚开始到临命终,我们的功德是不断地在进步当中,你要经常保持谦卑学习的态度,让自己的姿势站低一点,对你有不断的受益。这是古人的大智慧。
乌鸦在你的头顶上盘旋并发出呱呱的叫声,这可能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现象,但,它通常被认为是一个不吉利的兆头,可能预示着不幸或麻烦即将来临。
这种说法源于乌鸦的负面象征意义,例如在文化中,乌鸦被视为不祥之兆,被认为与死亡、不幸、贫穷等有关。因此,当乌鸦在你的头顶上盘旋时,可能会被认为是某种不幸或困难的预兆。
然而,从科学角度来看,乌鸦在你的头顶上盘旋可能只是因为它们在寻找食物或者是在迁移过程中经过你的位置。因此,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不要过于担心或害怕,保持冷静,并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自己,例如保持警觉并注意周围的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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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民俗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用于占卜,视为吉兆;二是视为凶兆;三是视为孝乌。
用于占卜是对古代战争中侦察经验作扩大化,移花接木宣传迷信。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记载,鲁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65年)秋天,楚国以六百辆战车攻打郑国。楚军攻到郑国内城门时,城上的闸门仍然高悬而不放下阻敌。楚国统帅认为郑国乃是设计诱敌深入,于是便后退了,并且在当天夜里全部撤军。其实是郑力不足,只好冒险设空城计。楚军退后,郑国入并不知道,也准备弃城而逃,间谍人员却报告说:“楚幕有乌。”原来楚军撤退仓促。连帐篷都没有拆,上面停有乌鸦;这证明其中无入,所以乌鸦敢来寻食。郑郭就没有逃跑。《左传·襄公十八年》也有类似记载;这是古代利鸟的活动来判断敌情的例子。较多的人聚集在某处,一切鸟都会受惊扰而不来,不仅限于乌鸦。只
是乌鸦形体较大,鸣声响亮,易被人发现罢了。军事侦察中通过观察乌的活动以捕捉信息,是方便而有效的。《孙子兵法·军行》中就总结了这个经验,并形成了理论。
近而静者,恃其险也;远而挑战者,欲人之进也,其所居易者,利也。众树动者,来也;众草多障者,疑也。乌起者,伏也;兽骇者,覆也。尘高而锐者,来车也;卑而广者,徒来也……杖而立者,饥也;汲而先饮者,渴也;见利而不进者,劳也。鸟集者,虚也;夜呼者,恐也;军扰者,将不重也……
这里泛说“鸟”,是比较周全的。《左传》言“乌”,可能是偶然情况,但如果这里专说“乌”,就会导致片面化、神秘化。以鸟判断敌情有相对的科学性,但占卜职业者说鸟有神异的预知天能,可用以占卜未来吉凶,就成为谬误了。
古代鸟用乌鸦占断,而且认为是吉祥的预兆。这比喜鹊报喜的民俗还要早。
周武王准备伐纣时,曾暗渡黄河侦察商朝的军事情况。《史记·周本纪》:“武王渡河,中流,白鱼跃入舟中,武王俯取以祭。既渡,有火自上复(覆)于下,至于王屋,流为乌,其色赤,其声魄云。是时,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诸侯皆曰:‘约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还师归。”
白色洁亮,古人视为吉样之色。鱼有鳞甲,与兵士的甲衣相应,古人以为是军战的象征。所谓“有火自上复下”,可能是周武王站着聚神观察,欲见隐微之处,过于疲劳,头晕目眩,眼前发黑冒火星。史官也是巫者,为迎合武王,反向说成吉兆。赤火、赤鸦,与眼前冒火星相承,乌鸦之乌又与眼前发黑一致。但谨慎的周武王并不相信巫者的迎。也许他估计到自己实力还不足,又从头发晕预感到不是吉兆,所以明白地说随从者并不知天命,时机未到。
这个历史事实说明乌鸦的吉兆是骗人的。上古神话传说;太阳中有三足乌,叫阳乌。阳乌之名是誉称,犹言光明之鸟。这一说法与军事上的从鸟来判断敌情结合起来,就形成了乌鸦是吉兆的迷信说法。
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隐去了火团变为乌鸦的情节,因为不易使人相信。又加上口含谷种一层,寓含一个新的朝代将诞生之意。分明是武王说天命未到,大大扫了诸侯们的兴,却被篡改成皆大欢喜。
《诗经·小雅·正月》:“哀我人斯,于何从禄?瞻乌爰止,于谁之屋?”毛传:“富人之屋,乌所集也。”乌落富人之屋,即乌知谁家富,是吉兆。但仔细想来,大约是富人家抛撤的饭食多,乌鸦及许多乌都因可饱腹而光顾的。
汉代应助《风俗通义》佚文:“《明帝起居注》:‘上东巡泰山,到荣阳,有乌飞鸣乘舆上,虎贲王吉射中之。作辞曰:“乌鸟哑哑,引弓射,洞左腋。陛下寿,臣为二千石。”帝赐二百万,令亭壁悉画为乌也。’”(《文选·赭白马赋》注)这位勇武的卫士射中乌鸦左翅下,得乌鸦就是得吉。于是他不放过机会,在称颂汉明帝万寿后讨当俸禄二干石的郡守宫。不过,皇帝却只赏了钱而不封官。
乌鸦报喜,不像喜鹊叫客人到,传说与事实有一定的联系,再加上乌鸦黑色,鸣声也刺耳难听,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所以乌鸦曾是周朝兴起之兆的历史“常识”,绝大多数无文化的人并不知道。乌鸦报喜的说法便渐次衰落,从而异向增生了它是坏事先兆的俗说。这种说法仍然是基于古代从鸟的活动中判断敌军虚实这一背景。这一转变汉代已有文献记载。《汉书·五行志》:“景帝三年十一月,有白颈乌与黑乌群斗楚国吕县。白颈不胜,堕泗水中,死者数千。刘向以为近白黑祥也。时楚王戊暴逆无道,刑辱申公,与吴王谋反。乌群斗者,师战之象也……王戊不寤,遂举兵应吴,与汉大战,兵败而走,至于丹徒,为越人所斩,堕死于水之效也。京房《易传》曰:‘逆亲亲,厥妖白黑乌斗于国。’”汉焦延寿《易林》中已把乌鸦作为凶兆的象征。其卷1《坤之蒙》:“城上有乌,自名破家。招呼鸩毒,为国患灾。”卷7《大过之涣》:“乌鸣庭中,以戒凶灾。重门击拆,备忧暴客。前一说城上乌鸦的鸣声像“破家”,可能缘于《左传》的记载,而后一说,乌鸦已经在院中鸣叫,而使人要戒备凶灾了。
所谓乌鸦主凶兆,是抽去了从鸟的活动判断敌情这一合理思考中的特定条件,进而扩大化、片面化、绝对化的结果。古代有托名东方朔著的《阴阳局鸦经》一书,专讲用乌鸦占卜,已不存。宋代洪迈《容斋随笔·续笔·乌鹊占》言此书:“大略吉凡占鸟之鸣,先数其声,然后定其方位。假如甲日一声,即是甲声,第二声为乙声。以十干数之,乃辨其急缓,以定吉凶。”
唐段成式《酉阳杂俎》:“乌鸣地上无好音。人临行,乌鸣而前行,多喜。此旧占所不载。”
敦煌藏经洞出世伯1045号藏文写卷,是唐代吐蕃族用乌鸦占卜的吉凶事项及办法。序言中说:“乌鸦系人的怙主,传递仙人神旨。藏北系牦牛之乡,于该地之中央,它传递神旨,翱翔飞忙。八面上方共九方,喔咚婉鸣三声,速将多玛供上。乌鸦若全部吃光,即为将
供品用享。乌鸦所鸣叫均是前兆。……咙咙(按,此及以下叠音词都是鸦的鸣声)表吉祥,嗒嗒表无恙,咂咂表事急,啅啅表财旺,依乌依乌危难降。”
藏族实行天葬,死尸让鸟吃完表示灵魂升天。乌鸦是吃尸肉的鸟类之一,藏族人对它更多了一层敬祀的习俗。所供词的“多玛”,是面粉、牛奶、酒、糖、酥油等制作的祭品。
古代四川巴陵一带,仅从鸦的飞行方向来占卜。《潜居录》说:巴陵乌鸦不伯入,每年除夕时,妇女捉一只,喂饱,元旦早晨,把五色线系在鸦颈上,放它飞行。占卜的口诀是:“鸦子东,兴女红。鸦子西,喜事临。鸦子南,利桑蚕。鸦子北,织作息。”四项全都是
妇女的事,又是公开占卜,没有巫者参与,显然带有一种游戏性质。它是从女儿七夕乞巧演化来的,只是把民俗的载体由喜鹊换成乌鸦,这与鸦是吉鸟的古俗相承。
明代周履靖《占验录》说:“乌鸦早鸣,主火光之灾。中时(鸣);有小喜,暮(鸣),官非。一云,鸦鸣大概主喜少,忧多。”所谓“火光之灾”,是对周文王时火团变为乌鸦作反向变说,故作玄妙神异。可见全是巫师依附某一因子而信口开河。
早在汉代已有乌鸦是孝乌的说法。《说文》:“乌:孝鸟也。”所谓孝,是说当老乌鸦不能捕食时,儿女们会结父母喂食,以报答父母哺食幼鸟之恩。晋代成公绥《乌赋序》:“夫乌之为瑞久矣。以其反哺识养,故为吉鸟。是以周书神其流变,诗人寻其所集。国有道则见,国无道则隐。斯凤凰之德何以加焉。
所谓“周书神其流变”,指周武王时火团变为赤乌,停在屋上。所谓“诗人寻其所集”,指《诗经》说的乌鸦落在富人屋上。成公绥解释这两件事的原因在于乌鸦是孝乌,因而是吉乌,这完全是臆猜民俗。说是吉鸟,在于日中三足乌神话而有阳乌之名。此事在前,孝鸟之说从汉代才有,后来的事怎会成为前面发生的事的原因呢?所言“国有道则见”,仍是周武王事,而国无道乌鸦则隐,便是无据的说虚弄玄。
其实,一切鸟兽长大有了生存能力后,都会离开父母,并无反哺之事。南朝梁代刘孝威《乌生八九子》一开头说:“城上乌,一年生九维。枝轻巢本狭,风多叶早枯。甬毛毛不自暇,张翼强相呼。”详写幼乌受父母护养的情况。后文又说:“羽成融备各西东,丁年赋命有穷通。”即幼乌成长后各奔前程,谁也不顾谁,谁也不知谁,并未写反哺一层,当是合乎实际的。
据四川大学张永言教授研究:乌鸦因羽毛黑,最早本叫“兹乌”。“兹”是黑色义,由两个“玄”字合成,“玄”便是黑色。《左传·哀公八年》:“何故使吾水兹?”后来“兹”的黑色之义渐渐不用,人们不知道了。儒家学说要宣传子女孝敬父母的伦理道德,便把口语中的“兹乌”写成“慈乌”,又把“慈”解释成“孝”义,于是产生了所谓“反哺”的说法,因为这一说法投合了古人重孝的心理,便很快流行推广开了。
《本草纲目·禽·慈乌》:“此乌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只反哺60天。而且只反哺母乌,这应是一种修改的说法。又说乌有四种。“小而纯黑,小嘴反哺者,慈乌也;似慈乌而大嘴,白,不反哺者,鸦乌也。”另两种是燕乌、山乌,未言是否反哺。说仅一种乌鸦反哺,是修改掩饰说法,也是为了增加神异性。人们看不到乌鸦反哺的实际,便修改为不是所有乌鸦都反哺,又言只反哺母鸟60日,所以不易看到。
乌鸦无反哺之实,人们有如此之说,不妨将其看成是一种想像,借以表达孝亲的感情。明张居正《谢准假归葬疏》中说:“顾臣昔者急切求归,只欲遂乌鸟思亲之念。”“反哺”说是民俗孝德的一种艺术表达。